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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支持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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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函创〔2017〕14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创建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沪府函〔2017〕3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部署,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举措。示范区建设要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引领上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为加快推动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积极作用。到2020年,要努力建设成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源和全球技术转移网络的重要枢纽。

  二、示范区要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依托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现有创新平台,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工作合力。要落实好推动国际技术转移网络建设、探索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技术转移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载体与服务体系建设等五项重点任务,完善技术转移网络的全球化、高端化布局,加速科技成果“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伐,力求在国际技术引进、资本投入、技术孵化、消化吸收、技术输出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要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培育良好环境,把各项保障措施抓实抓好。

  四、科技部将积极配合你市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示范区建设期满进行评估验收。

  科 技 部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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