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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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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办发规字〔2017〕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部署,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制定了《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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