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全国第一家第三方专业科技成果评价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梯队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6.04.20

浏览次数: 56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下称《办法》)相关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填报

  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应按照自身所获最高一级称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下称“培育平台”),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5年度经营发展数据。

  (一)企业范围

  培育平台的“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可显示企业是否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请企业登录平台后以页面提示为准。

  (二)填报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企业应在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5年度经营发展数据,并在“佐证材料”栏上传提交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备案。

  二、注意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将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填报的数据用于开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请各企业务必重视,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避免影响企业评价得分。

  培育平台的“企业信息更新”模块显示为“已更新”的企业无需进行信息更新,如有需要,可点击“仍要更新”自愿进行信息更新。

  提交信息更新后如需修改,可在更新页面下方点击“撤回”按钮后进行修改,完成修改后再次点击“提交”(详见附件1)。

  已认定企业无法在年度信息更新期间修改企业名称,如需更改企业名称,请通过“名称变更申请”模块进行相关操作。

  根据《办法》规定,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培育平台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附件:1.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2.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4小时服务热线

400-611-606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3层。

ma1 关注微信
ma2 关注微博

Copyright © 2022 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京ICP备17020091号-1

Copyright © 2022 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京ICP备170200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