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4
2026
关于对2026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公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2026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征集工作。经申报、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6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2026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名单
03.27
202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管理相关规定及北京市有关工作安排,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到期后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现对2023年度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资质到期复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3.16
202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提交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我局于2026年2月发布《关于开展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现根据工作需要,就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6年3月16日0:00至3月25日24:00期间,通过“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提交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03.08
202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专精特新服务站培育对象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载体建设指引(试行)》(京经信发〔2026〕9号)工作要求,提升本市中小企业服务成效,现组织开展北京市专精特新服务站培育对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培育主体一般为在北京市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成立时间满两年。 2.培育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单位未受到停产停业、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无刑事处罚记录。 3.培育主体需具备开展企业服务所需的软硬件基础设施,
08.03
2026
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锚定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统筹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与竞争,加速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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